**华新材-PVC符合美国加州65令(CP65) 加利福尼亚州65号提案(安全饮用水和有毒物质强制法令)于1986年11月颁布实施。 1、加州65法规对玩具产品的要求: 2008年8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针对铅和邻二盐对使用或操作玩具或其它儿童产品的使用者的暴露达成协议裁决。裁决规定,制造商在加州销售的特定产品不得含有铅和邻二 盐。 “不含邻二盐”是指,特定产品中邻二盐DEHP(邻二二(2-乙基)己酯)、BBP(邻二丁基苄基酯)、DBP(邻二二丁酯)、DIDP(邻二二异葵酯)和DnHP( 邻二二正己酯)每种的含量不**过0.1%(1,000ppm)。 “不含铅”是指,特定产品中: PVC部件的铅含量小于0.02%(200ppm);并且可接触到的非PVC部件铅含量小于0.06%(600ppm)。 “特定产品”包括:为6岁以下儿童设计,或在合理情况下被6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以及为3岁以下儿童设计,或在合理情况下用于促进3岁以下儿童睡眠、放松、修饰、卫生、喂食或辅助3岁以下儿童吮吸或磨牙的“儿童护理品”。 备注:符合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CPSIA)不意味着符合加州Proposition 65的要求。Proposition 65有关邻二盐的要求包含了DnHP,而这种物质在《消费品安全改进法》中 并未提及。另外,根据Proposition 65规定,PVC部件的铅含量不得**过0.02%(200ppm),而将于2009年2月10号生效的《消费品安全改进法》要求底材的铅含量限值为0.06%(600ppm)。